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公布如下: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第三章 接受调剂专业

第三条 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和材料与化工(专硕)两个专业均接受调剂生。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拟调剂名额为12人,材料与化工拟调剂名额为35人。

第四章 调剂要求

第四条 调剂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一)初试成绩达到国家2020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要求。

(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学术学位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和材料与化工(专硕)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只能调剂材料与化工(专硕)专业。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与调剂专业相同。

(四)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第五章 调剂程序

第六条 调剂按如下程序

(一)申请调剂。符合我院调剂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调剂申请,其他任何途径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

(二)复试通知。学校根据确定的复试录取比例和预估复试报到率,在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接收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通知的将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八条 调剂和复试相关信息,学院将及时在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发布。

第九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及录取工作。

第十条 本调剂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电话:(023)62789154,王老师。

第十二条 监督电话:校研招办023-62650942,校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重庆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日